有怎样的本事!”
莫看楚天秀来到这大草原之上以后,纵然一路的随心所欲,杀人放火,甚至都可以强闯突厥人的军阵,视突厥人的百万兵马于无物。
楚天秀能够做到这一点,那是因为武功太高,轻功太快,可以从容的寻找,撕裂突厥人军队的薄弱处,然后再利用自己超绝的轻功速度,游而击之,以这种类似于“单人兵法”的手段去谋取胜利。
在外人的眼里,这样的壮举,已经近乎于神技。
但是楚天秀也为自己的武力,深感自傲的同时,他其实也有点遗憾。
那就是自己虽然跟突厥人打过不少交道,但是他却从未在自家单枪匹马的情况下,真正的见识过突厥人的兵锋的厉害。
这个想法,很嚣张,很狂傲。
但是楚天秀,真的想要试一试。
突厥,其实是一个很可怕的国家。
在茫茫大草原上,一个民族的衰落。代表另一个民族的崛兴。
突厥大汗室点密兴起,统领十大族酋,率兵十万。击败柔然,建立一个比古代匈奴领域更辽阔、声威更强大游牧汗国,设牙帐于都斤山,草原诸族无不慑服,后虽分裂为东西两个汗国,可是在大草原上仍是从无敌手。
甚至不客气的说,在大隋已经灭亡,中原地区四分五裂的状态下。
眼前的这一支突厥骑兵,已经可以算是当世的最强武力。
在以前的时候,楚天秀从未有过这样的想法,也没有这么做的必要。
以一人之力去进攻一支军队,除非听上去很壮观,很豪迈,但实质上却没有什么价值。
普通的士兵,杀得再多,再狠,也不可能让杀人者的武功提高一星半点,反而可能会其心境蒙尘,为心魔所侵,乃是有百害而无利的事情。
更不要说,若是真的以一人之力去进攻军队,那么这个人所面对的情况,也必然会无比的复杂,遭到一支军队的整体的力量的碾压,而在这个过程中,恐怕没有人能够预料到,那个被军队围攻的狂徒,会遇到怎样的困境,危险,以及杀机。
蚁多,也能咬死象。
但是即便楚天秀心知于此,但他依旧想要试试。
试一试,自家的武力,究竟能做到什么地步。
楚天秀甚至清楚,自家想要在万军之中,刺杀始毕可汗的行为,其实只是一个借口——
始毕可汗的性命的确很贵,但是他的性命再贵,也没有自家性命的十分之一贵。
若是论道理,他不该做这种傻事。
但是即便如此,楚天秀依然想要试试。
原因?
其实很简单,那就是他想!
那就是,他想要这么做。
现在的他,已经是天下无敌,已经是武人的顶点,哪怕是如同“武尊”毕玄的强者,也完全不是对手。
换而言之,现在的他,已经没有敌人了。
如果换成别人,晓得自己成为天下第一的话,那么他可能会感到高兴,感到喜悦,感到孤独,感到傲慢。
但是楚天秀自个,却只感受到了无趣。
无趣,十分无趣!
没有旗鼓相当的敌人的游戏,就好像是自己建设的私服一样,纵然又在多钱,再多装备,又有啥意思。
所以,楚天秀想给自己找点乐子。
哪怕他这样做的结果,很可能是自己把自己做成了乐子,哪也毫无关系。
在这一刻,楚天秀甚至有种感觉,感觉自己可能是真的已经疯了,完全的被自家心中的魔念给支配了,否则哪怕他只要稍有点理智,便不会这么做。
“射!”
这支三百多人组成的突厥骑兵,并没有在意楚天秀此时想的是什么,他们只是依照上级的命令,展开了第一波的攻势。
三百个士兵,便有三百支箭,登时好似落雨一般向他射了过去。
这些箭,射的很稳,也很准,不愧是突厥骑士的拿手好戏。
这些箭,几乎全都落在了楚天秀身边五米以内的位置,完全没有一根射偏的。
“杀!”
这一波箭雨,看上去的确很危险,很可怕,但是楚天秀却没有专门为这些利箭做出专门的反应。
他只是走的更快乐一些。
以自家的护体罡气的防御力,这些箭纵然射的再有力道,也破不了自家的防,那么有躲避箭雨的功夫,还不如快走进步,迅速杀入敌阵之中,跟那些敌军混在一块,自然也就不用担心那些突厥弓箭手的箭法了。
在最初往前冲的时候,楚天秀的心里的念头很杂,但是在他不断地往前冲刺,冲杀到距离前面的敌人不过一百步的时候,他心里面的杂念便一点点崩溃,褪去,仅留下一点最为纯粹,疯狂的杀意。
霸刀,斩!
在这种情况下,楚天秀不需要使用任何厉害的刀法,刀招,只需要往高处一抬,然后再轻轻的一划,便能够切下一个突厥骑兵的脑袋,所以在这一刻,他从一个刀法凛冽,变化万千的刀道强者,变成了一个刀法机械,出手简单的刀法初学者。
横斩,侧砍,冲杀。
“嘶嘶……”
伴随着阵阵刀刃切入人体的声音,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