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日子,太皇太后频诏左右丞相、州镇总管及六部尚书议政,想来多是商议东征北齐之事,而没过多久,朝廷便下达了鹿苑秋猎的决议,秋猎是假,在此集结军队,伺机东征才是真,看来,东征之事,已是箭在铉上不得不发了。
既然兵事在即,六部之中,吏部、兵部、户部最为忙碌,正所谓三军未动,粮草先前。招募士兵入伍,筹措粮草,安排人事变动得相关事宜就被提到日程上来,各部门常见快马来回急报身影。
而左右丞相亦是忙得不可开交,除了正常处理国家日常事物,更要每日向太皇太后禀奏出征相关事宜,朝中上下透着一股紧张而又激励地氛围来。
御史台乃朝中监察机构,主要负责监察事物,有肃正纲纪,纠察、弹劾官员不法之权,而各州镇郡上报刑讼等案件,在郡地太守,丞审讯人犯、拟定判词后,上报州镇刺史,再有刺史上朝廷报刑部进行复核,同时也需要报御史台监审,也就是说,对于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只用上报过刑部与御史台核准后,当地县丞才可在秋后对这批罪犯问斩。
北魏对于触犯国家刑法而被判以斩刑的犯人,实行的都是斩监候,死刑缓期秋后,亦是俗称的‘秋后问斩’。
何以要在秋后才对这匹犯人集中处以斩刑,这也与农时节令有所关联。
《荀子王制》指出: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
春季生机盎然,象征新生,而夏季万物正蓬勃生长,郁郁葱葱,都不适合杀伤人命。秋冬两季农事也临近尾声,粮食收割了,也已经储备好了冬天过冬的粮食了,百姓有了闲暇,便可应官府之征,前来观刑,以儆效尤。
而会选于秋冬两季的原因,还有便是秋季带肃杀之气,冬为万物萧索之时,煞气已至,便可顺天行诛,严明百刑,这与尊儒家天人合一之理念,同承一脉。再加上死刑缓期秋后,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妄判误杀人命,所以朝廷将此政令一直实行至今。
今年的刑案核准在我接任御史台之前,就已经审核完毕了,而我在看到今年的审核笔录之时,却发现其中大有弊端。
自太皇太后恩准了我那三道奏疏后,国家法度威严渐起,朝廷风气确实为之一变,至少朝中权贵不再敢如同往日那般明目张胆的违法乱纪,稍微看得清形势的人都懂得适当的蛰伏隐忍,以避锋芒了。
朝中这群人是稍微老实了一些,可这群地方官却开始闹腾了,京城内的官员紧挨着国家权力中心,自是位高权重,可毕竟是在天子脚下,想要钳制住他们倒也并非难事。
而这群地方官就不一样了,正所谓天高皇帝远,再加上一些州镇刺史与总管朋比为奸,勾结一处,致使州镇军政大权旁落,即便朝中再如何派出监察御史行使监察职权,只怕也是收效甚微,而朝中这几年的政令推行阻滞不前,不就是最好的证明么?
就我所见此次审核案件笔录,十件当中就有四件案情尚存疑点,郡县太守自然不敢含糊了事,只怕是有顶头上司刺史大人授意,才让一些案件判决得如此草率急促。
我特别留意了相州、并州、崇州这三大州镇的刑讼案件,却发现这三大州镇上报的案件当中,都有那么两三个是当地有名富户触犯刑律,或草菅人命,或越矩不法,勾结盗匪,横行无忌,他们都不约而同地被判处抄家斩首之刑。
既然被判抄家,可地方上缴朝廷的款项,不仅没多,反而是地方不断向朝廷伸手要钱要粮,这些款项究竟到谁的腰包里了,不用想也该知道了吧?!
地方官可是号称当地百姓的父母官啊,若是一群贪赃枉法,以权谋私之徒当政,对上蒙蔽圣听,对下欺压良善,中饱私囊,可想而知将来会酿成怎样的惨祸……
吏治可是与兵祸一道,是北魏改革必须要根除的两大毒瘤啊!
我沉默了良久,若是此时由御史台将之前所判之案推翻重审,只怕这节政令还未下达到地方,这些牵扯在案之人,早已被押赴刑场身首异处了。
既然推案重审因时间紧促而无法实施,那便只能另觅蹊径,先拖迟秋刑保住这群人的性命再说吧。
近来朝中兵征之事正进行得如火如荼,那何不施用刑犯戴罪充军之法,将这群犯人发配充军,一来可暂保他们性命,二来御史台和刑部便能有充裕的时间来审核调查这些案件的原委,若当真是冤案,也能有平反之望啊。
只是,当中真有冤假错案,若想要等到平反洗冤,还得有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这群人可以从战场上活着回来!
在这乱世之中,小人物的命运当真如同蝼蚁一般渺小与微不足道,而我所做,最主要的目的也并非是为了帮他们洗雪冤屈,只是为了大局着想,形势所迫罢了。
一念至此,我不觉叹了口气,突然有些疑惑自己做官到底是为什么了?
着眼于大局,就得为了一些东西而放弃另外一些东西,可人命都是同等的可贵,即便是身份地位不同,生命却都只有一次,可一而不可再,即便是因为逼不得已而舍弃他们,可他们的生命就真的可以是这般随意就能舍弃的么?
我没这个资格,谁都没有这个资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