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鲜卑军怎么停下了,莫不是发现了我等”。
在鲜卑安营十里开外的密林里,领命前来的刘宪,丁奉正率领麾下八千骑兵正在观望安营的鲜卑军。
为了防止马匹弄出响声而暴露行踪,刘宪早早的让马匹吃饱喝足,再让所有马匹的都含了枚。
刘宪听到丁奉的问话后,摇摇头,很是坚定的说道。
“承渊,鲜卑军不可能发现我等,看鲜卑这一系列的举动,应该是知道了边境有汉军驻守,派出侍候前去打探消息,让大军在此安营等候”。
“那将军,我们要不要趁鲜卑军安营之际,出去冲杀一番,也当给鲜卑军一个见面礼”。
丁奉一边说,一边摩拳擦掌。
刘宪听丁奉如此说,再想到军师给自己的任务,心中也同意丁奉的建议,开口道。
“好,既然承渊有此兴致,我等就出去冲杀一番,让弟兄们都准备好,一柱香后出发,跟弟兄们说,要紧紧跟在我身后”。
“好,我这就去传令”。
丁奉兴高采烈的去传达刘宪的命令去了。
一柱香后,所有兵马都集合完毕,为了安全起见,也为了不暴露太多目标,刘宪让五千兵马往太平岭方向先行,沿途做好记号,自己和丁奉责带三千骑兵去袭杀鲜卑军。
当八千士兵听说只有三千人能去袭杀鲜卑军,顿时就不好干了,全都嚷嚷要去,谁也不肯留下,刘宪只好向八千士兵保证,每个人都有袭杀的机会,剩下的五千士兵才愿意往太平岭方向先行。
看着自己身后的丁奉和整装待发的三千士兵,刘宪又交代了一下,随即大戟往前一挥大喊道。
“出发”。
轰隆隆,三千骑兵向着鲜卑军冲杀过去。
由于刘宪,丁奉统领的是整个征北将军府唯一的重骑兵,兵士都是一身厚厚的盔甲,就连士兵手脚都被盔甲包裹住,可以说是三百六度无死角全面保护。
士兵的武器都是马槊,十把一米左右的投枪,再加一把便于士兵臂力拉开的长弓,每个人剑匣都配发十支箭矢。
因此进攻之时,先是弓箭射之,然后长矛投之,再以马槊近身战,射出去的箭矢和投掷出去的投枪,等重骑士兵赶到箭矢和投枪落地之处再拾起来二次使用。
马匹都是刘敏撤巨资从西域买回来的大宛马,这种大宛马爆发力强,只是耐力不足,再加上马匹自身的盔甲和背上的骑兵,这就更加导致了马匹的耐力,为此刘敏只能让每个重骑兵都一人配双马。
通常情况下,一马在后方,一马前去厮杀,待厮杀的马匹出现耐力不足情况后就会撤退。
今天是重骑兵成军以来第一战,刘宪和丁奉也想知道自己这几个月来训练的成果,也都是情绪高涨,誓要打好这第一战。
呜呜呜呜…
“敌袭,敌袭…”
当重骑兵出现在鲜卑军外围站岗士兵的眼中,鲜卑士兵立刻发出敌袭的警报。
不多时,鲜卑大营处便出现密密麻麻的鲜卑军,也都整装待发准备向刘宪带领的重骑兵冲杀过来。
眼看距离鲜卑军还有一箭之地,刘宪开口命令道。
“所有人,射光所有箭矢”。
刘宪命令下完,只听见嗖嗖嗖,一阵阵箭雨向着鲜卑军射去。
一时间鲜卑军哀嚎声,惨叫声络绎不绝,死伤无数,待三万只箭矢射完,整个鲜卑大营前集结起来的鲜卑军站立的已然寥寥无几。
有的被一箭射中要害一箭毙命,有的则被射了很多箭,但是都不致命,躺在地上痛苦哀嚎满地打滚。
看着这里同胞的惨状,鲜卑军怒了,从来都只有自己屠杀汉人的份,怎么会有被汉人在自己眼前屠杀自己同胞的一天,都不用首领下令,全都策马狂奔,杀向刘宪重骑兵。
刘宪看到鲜卑军冲杀过来,也正合自己心意,又继续下令道。
“投枪准备,投掷所有投枪”。
听到命令,看到近在咫尺的鲜卑军,一时间呼呼呼,投枪带出的声响,又再一次在半空响起。
“啊啊”
“救我”
“该死的汉狗”
……
一时间,三万投枪正大面积的在收割众多鲜卑军的生命,由于鲜卑军都聚的比较密集,投枪的杀伤力要比箭矢好的太多。
只见很多投枪都命中两个鲜卑军,像串糖葫芦穿在一起,如此惨状,即使痊愈也是残废了,整个战场都被鲜卑军鲜血染红。
刘宪,丁奉和众重骑兵看着场中的惨况,全都是倒吸一口凉气,不曾想这小小的标枪杀伤力竟如此之大。
刘宪和丁奉心里对主公刘敏的崇拜又增加了几分,还记得当时主公让自己带领士兵们学习投枪之术,只以为主公是一时兴起,为了锻炼士兵的臂力而已,却不曾想,这投枪杀敌竟如此血腥和暴力。
战场上,失去主人的鲜卑战马在战场上慌乱的到处乱跑,以至于很多摔下马的鲜卑军都惨死于马蹄之下。
至此,二十五万鲜卑军在刘宪率领的重骑兵两轮进攻下,被三千重骑兵杀死杀伤将近三万余人。
刘宪不给鲜卑军太多时间反应,手中大戟向前一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