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基础就已经成立了,也就是说,我们大家基本上都认同向凤娇是正当防卫,现在要分辨的,就是防卫过当不过当。”
“我认为,向凤娇的防卫一点都不过当。”
“李豪已经把她逼到了卧室里,两次将她推倒在床上,并且压到她身上乱亲乱摸,意图强奸已经十分明显。在向凤娇奋起反抗的情况下,李豪不但不收敛,反倒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来威胁向凤娇。”
“并且向凤娇还受伤了,其中一处,伤在脖子上,这已经非常危险。说向凤娇的生命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我认为完全正确。”
“在这种前提下,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向凤娇拥有无限防卫权。”
“就是不管她做出多么激烈的反应,都是应该的,法律允许的。”
“最后一点,向凤娇只刺了李豪一刀!”
“她夺过匕首之后,只捅了李豪一刀!”
“这说明什么?”
“说明她仅仅只是想要自卫,在主观上,没有想要杀死李豪的故意!”
“否则的话,她一定会多捅李豪几刀,确定把李豪杀死才会罢手。”
“所以我认为,向凤娇就是正当防卫,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
“局长,各位同志,我的发言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