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忠出了店,站在广州街头,整个人一派风骚。
他今天穿了一件蓝底白花的衬衫,纽扣只系到胸口,露出一截结实的胸膛,花衬衫的颜色在灯光下格外显眼,透着一种大胆张扬的港台风格。
下身则是修身的喇叭裤,裤腿紧贴着他修长的腿,配上脚上锃亮的黑皮鞋,每一步都像踩在云端,带着股自信的力量。
腰间挎着一只崭新的bp机,哔哔声时不时响起,仿佛在宣告他的与众不同。
最让人侧目的,是他手里那部“大哥大”——一块沉甸甸的黑色方砖,随着他的步伐轻轻晃动。
陈德忠手指微微一搭,大哥大就稳稳地握在掌心里,这可是身份的象征。
在这个年代,能拿得起大哥大的,非富即贵。街头那些年轻人即便穿得再时髦,衣服花花绿绿,裤腿儿甩得再大,可没有这大哥大的衬托,终究缺了那么几分气势。
再看那些少数挎着大哥大的人,年纪大多四五十岁,穿着虽然讲究,但面容老成,不复年轻人的朝气。
相比之下,陈德忠这个修炼过仙功法的年轻富豪,无论是相貌还是气质,都与这些“大老板”截然不同。
他脸上戴着一副时下最流行的大蛤蟆镜,镜片乌黑发亮,遮住了半张脸,但依然能看出他英俊的轮廓。下颚线条分明,鼻梁高挺,薄唇微抿,带着一丝淡淡的冷峻,整个人显得帅气逼人。
自从他修炼了仙田空间里的修仙功法后,整个人的气质便发生了变化。皮肤细腻光滑,泛着淡淡的光泽,宛如玉石般透亮。
这不仅让他的外貌更加出众,连整个人的气场也有了质的提升。
他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脱俗气质,不似凡尘俗世之人,那种淡定从容、内敛中透着强大力量的感觉,仿佛是一位隐世高人,而非普通的有钱人。
街上的人,无论是穿着时尚的年轻男女,还是稍显老成的大老板,目光无一例外地被陈德忠吸引。人们或是暗自打量,或是偷偷窃语。
“你看那个,拿着大哥大的小伙子,穿得这么潮,不会是哪家大老板的公子吧?”有人低声议论。
“可不是嘛!你看他那副模样,比那些老大老板可帅多了。”
而陈德忠,压根没在意这些议论。他微微一笑,带着蛤蟆镜的脸上看不清具体的神情,但那种自信与风骚,已经从他的一举一动中自然流露出来。
他站在这条热闹的街上,如同一颗最耀眼的星辰,仿佛这条街上的一切繁华与喧嚣,都在为他衬托。
他那不凡的气质让他成为众人目光的焦点,无论走到哪里,他都是最吸引人的存在。
陈德忠一开始还打算来广州推销自己服装厂的产品。
毕竟,自己的服装厂做的衣服质量不错,款式也适合那边的老百姓穿。
可他在广州逛了几家时尚服装店后,这念头一下子就打消了。
他走进每家店铺,看到的衣服款式一个比一个潮,尤其是那些港台风格的服饰,简直让他眼花缭乱。
无论是花衬衫、斜肩上衣,还是修身喇叭裤,都是他在北方见所未见的。
那些色彩的大胆搭配、前卫的设计,完全把北方农村小服装厂生产的产品甩在了后头。
这南方人的时尚,简直比北方要超前好几年。
“推销?算了吧。”陈德忠心里苦笑,暗暗摇头,“我这服装厂做的那点东西,拿到南方来根本没市场。”
他心里有数,自己那些服装厂生产的衣服虽然适合北方,但要真放在广州这种潮流前沿的地方,根本不够看。
这边的人穿得花哨,讲究的就是时髦和新潮,自己厂里那点简单款式,压根跟不上这边的节奏。
于是,他迅速改变了策略,放弃了原来的推销计划。
反倒是逛着逛着,心里突然有了新的主意——既然这些南方的时尚这么靠前,那不如把这些新潮的服装直接带回去,让自己厂里的设计师们仿制一下。
反正北方那边这些款式还没有流行开,若是能提前推出,肯定会引发一波时尚潮流。
想到这儿,陈德忠眼神一亮,心里盘算着:“与其费力推销,不如拿点现成的东西回去,研究研究,先一步在北方抢占市场。”
于是,他走进一家又一家时尚服装店,看到那些特别的款式,毫不犹豫地一口气买下两件。
一边大肆采购,一边心里已经在想象回到北方后,厂里的设计师们看到这些新潮衣服的样子。
他要把这些最时髦的款式带回去,让自己的团队研究仿制,等到北方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抢占了市场先机。
“这些服饰的设计,太有讲究了。”陈德忠在心里琢磨。
比如那些花哨的喇叭裤,裤脚的弧度和紧身的设计,既时髦又不失体面,再加上色彩搭配得当,光是穿在身上就能让人显得精神抖擞。
他想象着,如果自己服装厂能够仿制出一模一样的款式,然后稍微改良适应北方人的审美,必定会大卖。
他越想越兴奋,打定主意,要把自己看到的每一件好货都买下来,带回去给设计师们做参考。
“这花衬衫,两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