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冬天,王盼盼醒了过来,眼神闪过些许陌生。旁边躺着一个人,好像是她的三姐,霎时 ,她连动都不敢动。
她记得,明年春天,她会下下乡。她动动眼珠子,回忆起以前。
王盼盼有四个姐姐和一个哥哥,自从在她有记忆的时候,家务事就属于她一个人。
“王盼盼,赶紧过来帮忙,我实在是做不动,你虽然小,但是不会骨头痛。”这是王母,一个喜欢显摆、炫耀的女人。
“盼盼,娘让你帮我一起做饭。娘说了,女孩子不应该这么懒的,这样找不到婆家,你得勤快。”这是大姐,整天捯饬着自己的美貌,其他的好像没有那么重要,周围所有人都喜欢她那张脸。
“盼盼,还不赶紧,在屋里摸蛆呀。今天娘让你和我一起做饭,我就在这里看着你,免得你受伤。
你哪里不会,我教你。”二姐,总是耍些小聪明,但是确确实实的逃避了劳动,她知道自己出去会被骂,但是在这里面就不会还能偷吃。
“盼盼,你会做饭吗?娘安排我和你一起,但是现在小丽要借我一本书,我实在没时间,你先帮我做一顿吧,好不好?”三姐温柔的说,每次都是这样,都有事。
“王盼盼,你可真没用。妈妈怎么教你的,傻子笨蛋。怎么做的这么难吃?
待会儿把我和四姐的肚子吃坏了,妈要打死你,你要知道我们可是龙凤胎,可是最珍贵的。”这是亲哥哥和四姐。
一开始母亲和姐姐还在帮衬着,后面连搭把手都不愿意,好像这些事情命中注定就是她的。
但是,每次她露出一点不情愿的时候,家里面的大人总会宠着她,给她带好吃的、好玩的东西,她妥协了。
一妥协,导致了她成了这个家的保姆,不管是谁的人,呼来唤去。在这个家里面王盼盼地位十分低下,再也没有去学校读书的时间,久而久之,王盼盼习惯了,也接受了。
最后,她拒绝不了家人,导致早亡。
其实,王盼盼人生有三次改命的机会,但每次都被破坏了。
第一次,是读书。父母迫于邻居的压力,不得不送她去上学,但是她懦弱的拒绝了,受不了父母的那个眼神,也让周围的邻居一失望,认为她是一个养不驯的白眼狼,根本就不值得帮。从此以后,周围的人对她,只有冷眼旁观。
第二次,是嫁人。她长得不差也非常能干,在周围的名声不错。即使上有貌美如花的长姐、聪明伶俐的二姐、安安静静爱读书的三姐和弱弱弱的团宠女主四姐,她也有人喜欢,毕竟一朵开在黑暗中的玫瑰,总会有人欣赏。
但是她这次依旧义无反顾的听了父母的话,拒绝了。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为了下乡,即使那时候她才14岁,其他几个姐姐年纪刚刚好,但是她们都有自己的能力和办法,让自己逃开。
除了她,家里的煮饭婆。随时随地可丢弃的东西,也许他们眼里就是个傻子,能被利用,是她最好的价值。
第三次,是高考。王盼盼下乡了,听了父母的话,每个月会给她送钱,送东西,送粮食,让她先熬着,会带她回去呢,但是这一熬,就是一辈子(她的十年,那时候,也才24岁。)也从未见人送东西来,王家好像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
她熬着、耐着,习惯着。曾经明媚天真的面容已经褪去,变得皱皱巴巴,黑黄交织,看不出一点年轻小姑娘的样子。
饿,对于她来说,是常事。在东北这边的地方,那时候她来春暖花开,只带了几件薄衣服,更别提其他的,被子什么的。父母许诺的东西一样没有,她写了信,求他们,音信全无,只能死命的劳作,透支着身体的健康。
就这样,过了好多好多年。期待着,祈求着,父母能够记起她。
后来,死亡才让她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知道,自己被抛弃了。
因为没有价值,傻得天真糊涂。
死了之后,她魂魄到处飘散,看到了所有兄弟姐妹的结局都是完美的,就连那对偏心至极的父母都能寿寝正终。
而她,是他们所有人装命不好,运气也差的早亡小妹。
脑海中闪现一本书 ,那是她能看明白所有事情的开始。
王柔柔,她四姐,团宠书中的女主,她的一生从未有过任何的污点和弊端,所有的亲人,除她王盼盼之外,都是有权有势的聪明人。而她,死的早,更是不值一提。
大姐,会给王柔柔介绍有权有势的丈夫,因为她本身就是高嫁;二姐会给王柔柔提供钱财,让她在丈夫家里作威作福,十分有面子;三姐会给王柔柔提供事业上的帮助,因为她读了非常多的书;至于王承家,因为有了四个姐姐的帮助,即使做了坏事,祸害了妇女,害了人命,也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
王盼盼冷笑,这本书怎么可以叫(七零:落魄丈夫独宠我),这个名字明明应该叫(王家人的自私自利。)
幸好,她现在回到了那年,一切刚开始,而她,也不再是那个逆来顺受,言听计从的王盼盼了。
王盼盼的底气来源于空间,以前不是非常大的房子,但是有一本书,这本书描写了剧情之外的所有细节。而王盼盼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