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又止。
如果说他陶笛水平一般,那二胡造诣无疑极高。
见状,李恒闭上眼晴沉思一会,对她说:「我这还有一首,老师你听听。」
说罢,他开始用二胡演奏世界级名曲《最后的莫西干人》。
琴弦一动,客厅顿时被苍凉丶无奈和绝望的气氛所渲染,美妙的旋律直击灵魂,就算见过世面的余淑恒,此时也被镇住了。
3分50秒过去,李恒睁开眼晴,看向右手边的女人。
此时的余淑恒已然没了之前的神态,盯着杯中红酒,沉浸在音乐中久久没回过神·
最后她艰难地抬起头:「这首曲子叫什麽?」
四目交投,李恒悠悠道:「叫《不信任》。」
听闻,余淑恒嘴唇微张,随后又阖上,静气小半天后,她缓缓站起身,转头往楼道口行去。
接着传来一阵蹭蹭蹭的下楼梯声。
哟,这是被气走了?李恒眨巴眼,放下二胡,吊尾跟着下楼,他也不劝,去关门而已。
不过他明显想偏了,这女人是因为红酒喝完了,又跑家里拿了一瓶茅台过来。同时还不忘换两个新酒杯。
李恒站在门口,「喝白的?」
「红酒不过瘾。」她嘴里淡淡说着,视线却一动不动盯着他眼睛。
李恒:
看不出来嘛,这麽冷艳的书香御姐,竟然还是个隐藏的酒鬼。
关上门,回到二楼。
老样子,她倒两杯白酒,递一杯给他,她自己则一声不响仰头把手里的那杯喝完了。
一杯白酒,她一口乾。
喝完,她也不解释,自顾自把空杯倒满,然后就那样站立看着他。
他不动,她也不动。
对峙一会,李恒懂了,这老师在为刚才的怀疑行为道歉。
被人质疑,他可以斗气再弄一首世界名曲出来打脸,但身为男人,面对道歉不能小家子气。
李恒露出整齐白净的牙齿,笑得非常阳光,主动跟她碰了碰,带头喝了一大口。
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些许,余淑恒跟着喝了一大口,喝的量和他差不多,随后优雅地坐沙发上。
李恒同样落座,挑起话题说:「这首曲子是我翻阅有关于欧美殖民者侵略美洲莫西干人的资料时,偶尔有所感创作的。
本来想叫《最后的莫西干人》,但感觉色彩太过浓烈,我后来改名为《苍凉》。」
余淑恒往耳迹勾了勾发丝,认真思考一阵说:「一首曲目的名字很重要,就叫《最后的莫西干人》挺好。」
李恒本就是试探性的问一问,得到她的支持,当即老欣慰了。
有了一杯白酒作为缓冲,两人的气氛渐渐好了起来。
经过十多分钟的交谈过后,余淑恒难得近距离好好打量了他一番,临了意味深长地感慨道:
「难怪那麽招女人喜欢,确实很有才华。」
一句话,她认可了李恒的原创。更认可了他在音乐造诣上的超强天赋。
因为像《故乡的原风景》和《最后的莫西干人》这样的神级曲子,一首可能是偶然,但两首一出,所有质疑声都得统统滚蛋。包括家世了得丶见多识广的余老师。
更何况,李恒用二胡强力证明了自己!
玩音乐的都明白一通百通的道理,一首曲子二胡可以演奏,其它乐器同样可以演奏出很好的效果。
只是区别在于,哪种乐器最合适?
很显然,余淑恒自动脑补了一个画面:那就是,李恒原本是用二胡创作的,
是平时听多了自己陶笛吹奏后受到启发,于是在校迎新晚会上改用了陶笛。
但不得不佩服他的敏锐,就《故乡的原风景》而言,无疑陶笛是最完美的。
面对老师这样有深度的问题,李恒假装没听懂,笑了笑,再次跟她碰了下。
如果说酒能拉近距离,那今晚李恒表现出来的丶超级恐怖的音乐天赋彻底让余淑恒刮目相看。两人一晚上说的话要比过去三个月多得多。
不过,可能是第一杯白酒喝得太急太猛,也可能是红酒加白酒产生了化学反应,余淑恒那白皙透亮的脸蛋还是逐渐生了变化,晕红悄然爬上来,就像映山红一样在她面庞上生了根发了芽。
大半杯白酒下肚,李恒其实也有些醉意了,但还能撑住,他问:「老师,要不要我去弄两个下酒菜。」
要搁平常,余淑恒可能不会就这个问题回答,但今晚在酒意的加持下,她爽利地说好。
然后还陪着去了一楼,双手环抱胸口,靠着厨房门口看他忙活。
翻找一阵,李恒决定做3个菜,一个红烧排骨,一个油麦菜,还有一个虎皮青椒。
虎皮青椒里面加了小米辣,这是他为自己准备的下酒菜。
余淑恒全程都在旁观,感觉他切菜做菜行云流水,极具观赏性。
她不由问:「你几岁开始做菜的?看你样子应该做很多年了吧。』
李恒回忆说:「8岁,还是9岁的样子。」
余淑恒异:「这麽早?」
她从小生活在蜜罐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想要什麽就买什麽,
看上什麽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