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写作和新闻报道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如果你有站在事实两侧的当事人,你的文章中必须要对两方人的言论或辩驳,基本保持数量和内容上的平衡待遇。你采访了车祸的受害者,在可能的情况下,就应该采访导致车祸的驾驶员。在节目中你邀请了甲方的代表,那么你也应该邀请乙方的代表。简单来说就是这个意思。 “不不,简,他们有很多的手段,比如打通电话就直接挂断,然后在声明中说,我们数次致电肖恩先生和他的办公室,但是他们均没有做出回应。这很简单,也很实用。” “那么,我应该怎么办?”简霍克一点点了解这个花花世界的不一样。 “你有三条路可以选。” “第一,收购出版商。然后让她签署一份版权协议,通过大幅提高手稿的报酬,将这本书永久封存起来。” 别人不知道,但律师是第一个知道肖恩与简-霍克关系的人。 “这样是不是动静太大了一些。”简霍克摇摇头。 “第二,等她发表,然后提起诽谤和名誉诉讼。没完没了的官司,虽然打官司对我来说是件好事,但即使你的官司赢了,名誉这东西也不一定能回来。” “让公关公司去打舆论反击战。她的资源有限,你可以压制她的声音。然而,这将成为一个不合时宜的炸弹。一旦公众获得了她的信息,公关越多,就越会成为压制个人自由权利的证据。你要明白,这种自由是美利坚普通民众最关心的问题。” “第三,” 老头俏皮地摇了摇头, “我也可以去和她讲讲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