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富贵这次很大方招呼一声自己亲戚,叫他们来自己家里吃饭。
他这帮亲戚口头上答应,却没有一个人愿意来。
主要他这帮亲戚现在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跟兰富贵不是一路人,没必要自讨没趣。
到时候人家一帮有钱人有说有笑,自己一个穷光蛋啥也不懂,给别人看笑话?
而且听说程家人也在,这可是超级大城市里面的人,一个乡下人去那里跟人家能聊什么?告诉别人怎么种地,怎么插秧?
搞不好程家人问当初为什么那样对待兰富贵和程桃,怎么回答?
如今家里又不缺大鱼大肉,不差那一顿吃的。
兰富贵的亲戚们出奇一致,他们嘴上客气答应,但是没有去的打算。
他们现在靠卖各种农产品给兰富贵,日子也变好起来,顿顿有酒有肉。
不仅他们,全村的人日子都变得越来越好,不少人喊自己在外打工的儿女回家来发展。
等到吃饭时间,也就冷常山、王老田、贾大福过来。
贾大福现在完全就是冷常山和兰富贵的小弟,他表面是村长,实际上是兰富贵的广播工具人。
兰富贵一有什么要通知就喊他去村委给全村广播。
但是贾大福很乐意,虽然被使唤,但起码跟兰富贵搭上关系了。
他知道跟着兰富贵混吃不了亏,哪怕喝不着汤,舔碗底也是村民种地所不能比的。
贾大福之前本以为自己这村长做到头,结果冷常山和兰富贵都不愿意做,还推荐他接着做。
村民原本以为冷常山和兰富贵会竞选,他们就没参加竞选,因此大岭村村长就让贾大福接着做。
贾大福因为兰富贵推荐接着做村长,他感恩的不行,这段时间他帮了兰富贵不少忙。
也因此兰富贵才会叫他过来吃顿饭。
至于王老田,他跟兰富贵和冷常山关系好,还救过程桃,叫他来吃饭很正常。
过来时候王老田表示今年帮他们杀猪。
这下冷常山不用担心猪挨捅刀子还能跑两圈了,今年也能吃上血肠。
叶林他们准备好一大桌菜,大家上桌。
因为村里吃饭没有使用公筷的习惯,兰富贵特意跟他们解释夹菜时候要用公筷夹菜,用公勺打汤。
这是程桃特意交代他说的,不然的话筷子放进嘴里再去夹菜,程家人会介意的。
王老田和贾大福觉得城里人吃饭规矩也忒多了,不过他们还是很注意,生怕自己让别人有意见。
就是回到家普普通通的一顿饭,没有太多规矩,大家该吃吃该喝喝。
叶爱国和苏晴在县里忙着订婚宴的事情没有跟着下乡,但是叶雪跟着来了。
叶雪怕无聊,还拉着陈思琪一起下乡。
程老太太看着满满一大桌菜就知道不是兰富贵做的。
她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没见哪次兰富贵做过这样的菜,自己这女婿没这个手艺。
下午,兰富贵跟叶林一起待在厨房,显然这些都是叶林做的。
程老太天问道:“小林,这些菜都是你炒的?”
叶林笑道:“姥姥,一些是我炒的,一些是呦呦炒的,还有晨晨也炒了。”
程太太太一听就迫不及待拿起筷子:“那我可要好好尝尝了。”
兰晨晨邀功说道:“姥姥,这个红烧猪蹄是姐姐、姐夫教我做的,你快尝尝。”
程老太太笑呵呵夹起一块,吃了一口,夸赞道:“软软糯糯的很好吃,我们家晨晨真厉害,学习好还会做饭,也不知道以后便宜哪家的姑娘。”
陈思琪闻言羞涩低下头,脚趾紧紧抓地。
叶雪一天跟她到处玩,程桃没机会给程老太太介绍陈思琪。
听到自己老妈这话,程桃赶紧介绍道:“妈,忘了跟你介绍,晨晨旁边这个是他的好朋友,叫做陈思琪。”
程老太太看出端来,谁家好同学带回家吃饭的?还害羞成这副模样?
她夸赞道:“这姑娘长得俊啊,思琪,尝尝晨晨做的猪蹄子咋样。”
程老太太赶紧夹过去一块猪蹄到陈思琪碗里。
“谢谢~”
程老太太夹菜给自己,陈思琪那叫一个受宠若惊,她脸更红了。
小吃一口,羞羞说道:“很好吃~”
“很好吃~”叶雪心里嘟囔一句,她是第一次见自己这好闺蜜害羞成这副模样。
想想当初这家伙喜欢自己老哥的时候,那比张飞还猛,现在娇滴滴的,瘆人。
程老太太夸完兰晨晨,借机开玩笑说道:“苏杰,学学你表弟,学会做饭才能讨女娃子喜欢。
看你多大一个人?连个女朋友都没有?
要不是今年来你姑家过年,我都不让你进家门。”
程苏杰一脸尴尬的笑着,随后借着项目的事情跟叶林聊天去了。
程苏杰说到项目这事,叶林才想起来,黄金龙好像就在秀水乡,忘记叫他了。
好在现在刚刚吃,来得及,开车到村里也就十几二十分钟。
叶林赶紧联系黄金龙,问他是不是在乡里面?
黄金龙确实是在乡里面,此时刚刚跟自己老婆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