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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义绝(1 / 2)

呵呵……

沈氏嘲讽地笑了,“若你能让我的儿子活过来,生龙活虎的出现在我的身边;去拿着刀将赵氏那个贱人剁碎喂鱼;将借我沈家的在三十万两还来;我就同意。”

孙椿想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沈氏提出的这些条件,他哪一样都不可能做到。

“我知道你讨厌赵氏,她在庄子上关着,我这就让她给你道歉。”孙椿的哈腰说道。

就这么个男人害的她丢了性命,丢了孩子,不知道当年到底看中他哪一点了。

现在看到孙椿,沈氏有一种想呕吐的冲动。

吕大人拍了下惊堂木,道:“沈氏手里有你亲手写下的借据,你可还有话说?”

沈氏道:“这借据确实系孙椿所书,民妇有证人,当日所书之时二叔孙天佑也在场。”

当日,是个晚上,沈家大舅哥答应了借银子,却要求自己打一张欠条,要求有个中人,沈氏还不太乐意,他心里也有点烦,但考虑到自己的前程,也就同意了。当时只想着既然二叔做了见证,那族里都知道沈家这位千金女已经是他囊中之物,他会得到族中更多的支持,也就没多想,沈家这些年也没开口问过银子,现在一开口要这么多银子,他哪里拿得出来?

很快将孙天佑带了过来,证实了沈氏所言句句属实。

大夏律规定其负欠私债违约不还者,五贯以上违三月,笞十杖,每一月加一等,罪止笞四十;五十贯以上违三个月笞三十,每一月加一等,罪止杖六十,并追回本利给主。

周正道:“孙家这银子已经借了十余年了,分文未还。大夏律法有规定,百日不偿,合徒一年,更若延日,及经恩不偿者,皆依判断断及恩后之日科罪如初。”

言下之决,当追偿,若还不完,就判服劳役一年,然后还要归还所欠的银子。

沈氏道:“赵氏趁我生产时将幼婴换做猪仔,孩子抛弃,是以民女告赵氏有杀婴罪。”

又将赵氏提来过堂。

赵氏看到沈氏那一刻直接跪了下去,口中犹道:“求求你放了我,你已经死了,还纠缠我做什么?”

她头都磕破了。

沈氏却问道:“赵氏,我的儿子呢?”

“哪里来的儿子,明明是你自己忍不住寂寞,帮猪私通,生下了个孽种猪仔,你不记得了吗?”

现在赵氏,早已经不再有当初的亮丽光鲜,就像一个讨饭的花子,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身上散发出阵阵恶臭。

“生的不是猪仔,是个男婴。”杜鹃看到赵氏那颠狂状,知赵氏这是无力回天了。自己主动站出来做了人证。“赵氏让我把男婴扔到河里溺死,我不忍心,放在了闹市,那男婴手上有个像指肚大小的褐色胎记。”

董姨娘也站出来说道:“没有生猪仔,是男婴,赵氏让奴婢在老夫人面前做的伪证,谎称小公子死了。”

孙椿听到这里,照着自己的脸就是几个耳光。然后扑过去对着赵氏就是一顿拳脚相向。

“你这个毒妇!”

赵氏看看孙椿,得意地哈哈大笑起来,“你心急什么?你一直不都想让我给你生儿子?原来也只是嘴上说说罢了,我毒妇,你比我更毒,你后面没有娶我,我也没机会对沈氏下手。你想要沈氏千金的银子,又觉得她不够风騒,我天天取悦你你又嫌弃我没银子,你没撒泡尿看看你自己,配不配让女人喜欢?你配吗?你这一辈了都不会有儿子了!”

肯定是不会有儿子了,赵氏早在他的饮食中下毒。他找了多少名医诊治,却没有一点好转迹象。

赵氏又指着杜鹃道:“你这个贱人,肚子里到底是谁的种,心里没点数吗?”

赵氏又大笑起来,空荡荡的厅里回荡着她的笑声,让人觉得寒碜的慌。

“杜鹃,你干得好。”赵氏紧盯着杜鹃的隆起的小腹,“孙椿现在终于成了这京都城里最绿的王八!”

杜鹃吓得魂魄散,惊叫道:“你……不要胡说。”

“我胡说什么?他自己心里明镜似的,这顶王八帽子他戴的乐意之极。”赵氏说着哈哈大笑起来。“若不是你,老娘现在还是进士娘子。都是你这个狗东西,花言巧语……”

孙椿听得冷汗直冒,幸亏差役走过来,将她的嘴塞住了。

大夏有律法规定擅杀子,黥为城旦舂。

“民妇要和离!孙椿此人,不堪为夫。”沈氏说道。

沈氏冷笑道:“你不想和离也得和,归还之前欠债三十万两,若不归还就将你的五亲六眷都赶出府,让他们没办法过这个年!”

说着将和离书扔在他的脚边。

孙椿无奈,唯有画押同意了。

乔姨娘拉着董姨娘一下子跪在了大堂上,道:“我家主子沈氏已经和离,我等本是沈家的家生子,请老爷准许奴婢与奴婢生的女儿同夫主孙家义绝。乔姨娘说着,抓住孙椿的手指在断亲书上画了押。”

孙椿面如死灰,但也明白大势已去,抖着身子说不出话来。

吕大人看此情形,唯有吐出两个字,“准了。”

从官府出来,沈家人带着好多辆车,来到孙家,进了门,按照嫁妆单子上的东西,能搬走就搬走,不能搬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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