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剧情的观众,都不会觉得律师的话有什么问题。
很快地,剧情在两人的对话之中推进。
律师希望陈德安讲述更多的关于案件的细节,理由是需要有细节,他的口供才能够取信于人。
于是,陈德安开始讲述案发的经过。
这里有意思的地方就在于,观众此时此刻,并不清楚,到底陈德安是不是就是真正的杀人凶手。
为此,第一个版本的案发经过开始在陈德安的讲述之中,展开。
镜头切换到另外一个场景。
第一个版本案发经过:有人想利用陈德安出轨的事情敲诈他10万欧元,他和劳拉在酒店等了两个小时。随后他收到了勒索犯用劳拉手机发来的短信,他知道勒索犯已经拿到了劳拉的手机。就在他准备和劳拉离开的时候,他被藏在房间里的勒索犯打晕。他醒来的时候,劳拉已经死了,随后他被警方逮捕。
因为是通过画面展现他说的版本,所以,会让观众潜意识的把这个版本当真。
而在这个版本里面,陈德安一直都是非常在意劳拉的,这同样的也让观众开始好奇,到底是谁杀了她?
这里电影开始给观众营造一个悬念,到底凶手为什么杀人?
如果只是为了勒索,为什么要杀人?而且杀的是他的情人?而不是他本人?
这个时候,律师开始询问更多的细节,警方的报告之中显示,酒店的窗户的把手因为被卸掉,所以根本无法打开,而且也没有破窗而出的情况!而且经过检查,根本找不出任何出入的可疑的迹象!
简单地说,这是一个密室杀人案!
那么凶手就是这么凭空消失了?
而陈德安的意思是,凶手早就在房间里面了,但是律师继续问:“那么就算如此,他也必须先进入房间不是吗?”
而根据酒店的服务员的说法,那个房间的钥匙,就只有陈德安有。
陈德安揉了揉眉头:“这是凶手设计了作案现场来陷害我!”
“谁设计的?”
“我不知道!”
在这里,观众是不知道完整剧情的,所以,他们的好奇的点,其实就是电影故意展现给他们的。
到底是谁要陷害他?到底凶手是谁?他是怎么做到密室杀人的?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