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欧娜回到家的时候,克丽丝已经等了一会儿了。 克丽丝对菲欧娜去哪儿了并不关心,毕竟人没丢不是吗? 她本身就是不耐烦问东问西的性子,更不会啰嗦什么,将菲欧娜往车上一扔,带到城里的医院里。 讲实话,安德莉亚的伤井不是那种小镇传的那么严重,只是摔伤了腿不方便行动,但生活方面的确不是很方便,显然在医院里才能得到更好的照顾。 毕竟,菲尔德家并不缺钱。 “克丽丝。” 克丽丝站在病房门口的楼梯,百般聊赖地涂着口红。 她并不想和安德莉亚待在一个房间,再说,有菲欧娜进去就够了。 但她站在外边的选择是正确的,这不遇见了熟人——安德烈·布朗,最近颇受追捧的摄影师,一个年轻青涩的天才。 克丽丝的职业很杂,她当过模特,也曾演过几部不出名的话剧和电影,也曾靠着从小的文学底子当过编剧,只是大都没混出头。 她只是单纯喜欢在时尚圈里混,喜欢这些浮于表面的奢靡与风光,样样都乐意试,样样都不乐意钻研。 但也因此她的人脉很广。 “安德烈,亲爱的,你是怎么了?”克丽丝泓碧的眼带着媚意地睨来时,艳丽便如繁花累累堆砌了起来,让人无从抵抗。 克丽丝一向会利用皮相的优势,安德烈近来风头正好,若能当他的模特,可是能好好地风光一把。 “失眠。”年轻人苦笑着指了指自己黑眼圈:“我都快被折磨疯了,完全找不到,找不到……” “吱”地一声,克丽丝身后的门推开了,那是一个八九岁的女孩,黑发白裙。 一双暖色的眼眸望了过来,澄澈温和,是一副秀气的皮相,温柔无害的模样像是甘愿引颈就戮的白天鹅,又像是上帝驯养的纯白羔羊。 这就是,就是他要找的——被献祭给神的羔羊。 安德烈的心颤抖了起来,通红的眼死死地盯住了她,一个尖步上去:“你叫什么名字,孩子?” 女孩被他吓得向后跌去,克丽丝接住了她,微笑着对安德烈道:“她叫菲欧娜,菲欧娜·菲尔德。” “菲欧娜,和安德烈叔叔打个招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