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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纸鹤(1 / 3)

“那就杀了我啊,安德莉亚?”

“杀了我这个忤逆你的孽女!!!”

女人张狂阴戾的笑声充斥了整个空间,涂着指甲油的手死死扯住了她的衣领,勒得菲欧娜有些难以呼吸。

菲欧娜的魔力不受控制地在她身体四处冲撞,疼痛自全身传来,让她无力反抗,但下一秒,她就狠狠地咬了克丽丝一口,疼痛让克丽丝将她直接甩了出去。

“轰——”

女孩像个破布娃娃摔进了尖锐危险的玻璃渣中,那些锐利的小东西轻而易举地划破了女孩娇嫩的身躯,让女孩发出一声凄然的惨叫。

鲜血刺激了克丽丝的双眼,她下意识地向前一步,想把女孩人碎玻璃中带出来。

可她看见了女孩的眼睛,又红又肿,愤怒悲哀中生生透出了几丝恨意:“我,不是安德莉亚。”

在那一瞬,仿佛时光倒流,她再次看见那个红发蓝眼的青年向她伸出了手:“你不是安德莉亚。”

十一年前。

“小安德莉亚,又去图书馆还书啊,镇子上新开了一家饰品店,要一起去看看吗?”

一个衣着亮丽的少女笑嘻嘻地和她打招呼,身边干瘦的女孩似乎格外看不惯克丽丝,故意道:“爱丽丝,邀请她干什么,人家可是菲尔德夫人培养的大作家,未来可是要继承出版社的,对她来说,只需要妈妈的衣柜就够了。”

这话让两人乐不可支起来。

克丽丝抱着书,窘迫地扯了扯老旧的裙子,低着头飞快地离开这里。

小镇上所有的人都叫她“小安德莉亚”,虽然克丽丝长的更像父亲塞缪尔·菲尔德,但所有人都觉得她和母亲安德莉亚一模一样。

母女俩总是流连于小镇唯一的图书馆,不像其他女人一样热衷于打扮。她们热衷于工作,穿着灰扑扑的衣服,出没于出版社各个角落,比男人还要争强好胜。似乎天生就有一股文人的傲气,让男人们难以忍受。

其实现在镇子上的男人们也不理解塞缪尔·菲尔德这样俊美有才的富二代为什么会要娶安德莉亚这样曾住过蜘蛛尾巷,又敢于和男人争辩,讨厌打扮的女人。

虽说安德莉亚的确了不起,可男人们也确实不愿意娶她这样的女人。

“克丽丝,你今天有空和我一起喝个下午茶吗?“红发蓝眼的青年嬉皮笑脸地凑了上来。

阿莫斯·贝克,镇上有名的混混,总是喜欢骑着摩托车耍酷,像个傻子一样在大街上大呼小叫,不知道为什么老是纠缠她。

克丽丝没有理他,直接绕路。

“克丽丝,我听爱丽丝说你之前有支口红,不知道为什么不见了,我给你买了一支,你看看对不对……”大男孩厚着脸皮继续跟着,献宝似的送上那支口红。

克丽丝的步子一顿——她看清了,的确是同一种口红,和当初被安德莉亚摔断的一模一样。

但她已经不需要口红了,安德莉亚已告诉了她正确的路。

可她的步子一顿,就让阿莫斯激动了起来:“克丽丝,我还买了别的颜色。”

他一股脑地将所有买的口红全掏了出来,像一只渴望得到怜爱的小狗,双眼亮晶晶地看着她。

实在有些滑稽。

克丽丝忍不住勾了一下唇角。

阿莫斯的目光越发亮了,“克丽丝,如果你喜欢,我这就去再买一些。”

傻傻的,感觉不太聪明的样子。

但克丽丝却注意到一点:“贝克,你似乎从来没有叫过我“小安德莉亚”。”

阿莫斯愣了愣:“为什么要叫你小安德莉亚。”

红发的青年认认真真道:“你不是安德莉亚,你是克丽丝,独一无二,我最喜欢的克丽丝。你和安德莉亚一点也不像。”

克丽丝突然发现阿莫斯其实比镇上的人聪明的多,至少他们从没有说过这个混混说的话。

她终于不再掩饰唇角的弧度:“走吧。去喝下午茶。”

在青年惊喜若狂的目光中,克丽丝第一次觉的如此自由。



克丽丝看着菲欧娜昏了过去,鬼使神差地抱起女孩带回了车上,那只晦气的黑猫还在猫包里乱叫,克丽丝狠狠地踹了猫包一脚,才让那只该死的黑猫住嘴。

她的女儿的确是个怪物,那些玻璃渣造成的伤口在她昏迷中,竟在以极快的速度自我愈合,这让克丽丝放弃了送她去医院的决定,买了镊子把玻璃碎从她的伤口清理了出去,以防这些玻璃渣残留在女孩的皮肉里造成二次伤害。

克丽丝总是希望像刚才那样,从菲欧娜身上找出一点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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