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夏天,距离去霍格沃兹上学还有一年的时间。 西弗勒斯站在旧街被太阳烤得发烫的石砖上,一时还未回过神来,他有些记不清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记得是在英国梧桐繁茂的枝叶下,金盏花盛开舒展的灿烂,和几株热得有萎靡的野蔷薇。 女孩正捧着一本麻瓜文学,与他一同品读,仅仅是想到这个情景,他便无法不舒展眉宇。 “听说没,那个菲尔德家的女孩跳湖了。” “跳湖?她才十岁啊,怎么会自杀,是失足落水吧。” “是自杀,有人亲眼看着她跳下去的,麦尔西家的小子还想救人,可那小女孩根本不让他碰……” 开什么玩笑? 他仿佛听见了最匪夷所思,且难以理解的事,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这些麻瓜就喜欢胡言乱语,菲欧娜好好地怎么会想去自杀? 真是荒谬。 他一面嗤笑,一面望向白房子,决定一如往常去找菲欧娜说说话。 他总是不愿意待在蜘蛛尾巷的,这让他觉得自己和那个巷子在一起发烂发臭。而菲欧娜和金盂花园不一样,让他觉得自己焕然一新,不是什么阴沟里的老鼠,而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她看他的眼光从不会是嫌恶、轻慢,是一种他这样子的人难以企及的脉脉温情。 他算不上什么好孩子,也不曾对菲欧娜讲过什么好听的话,但他的心底清楚,他是不能没有菲欧娜的。 做个假设,你把一个畜生当成人一样教养大,而后你又把它当畜生对待,让它明白自己是个畜生。你猜,这个畜生会不会疯? 这个比喻是不是太残忍了,那让我们换一个吧。 一种在郊外野蛮生长的植物,你把它带回家放在花盆里,悉心照顾,养了几年后,你却又不想要它,把它种回郊外,你猜,它能活多久? 我本可以忍受苦难,如果我不曾见过月亮。① 对于西弗勒斯而言,这其中的道理就是如此。他曾有过幸福的日子,被人喜爱,以至于如今跌落谷底也在孜孜不倦地找寻,渴望企及。 他的心里一直有一个天真的念头:等到十一岁,他前往霍格沃兹,幸福快乐的日子就会来到。 而在此之前,他就遇到了菲欧娜——她是那样好的人,他从不说有多高长能遇见她。 她让他觉得:今天的天气很好,风也很温柔。 他先去按了白房子的门铃,但是无人回应,反复按了几次后,他以为是门铃坏了,选择了敲门,还是没人开门,这让他的心“咯噔”了一下,升起一种不妙的预感。 “听说没,那个菲尔德家的女孩跳湖了。” 那个麻瓜的胡言乱语飞快地从他脑海闪过。 他以自己最快的速度跑到了白房子后,找到了那个已经杂草丛生的矮洞,勉强钻了进去。 他看见了满园子的金盏花,在风中舒展开了枝叶,轻轻晃着柔软的花瓣。 他一眼就看到了二楼的阳台的栏杆上还摆着一双雪白的芭蕾舞鞋。 每次练舞前,菲欧娜都会把自己的舞鞋拿出来晒一会,她说:“这样子就是踩着太阳在跳舞了。” 他想她应该是在家的,大概是刚刚没听见他在敲门。 他想着,正欲穿过花园去叫她,可他动不了——他看见了,看见了那金盏花间那个小小的墓碑,上面的照片里是一个很漂亮的小女孩。 他无法思考,只觉得这个女孩有点眼熟。他下意识地走近了,想看个清楚。 那是一个看上去和他同岁的小女孩,漂亮秀气的五官,微微笑时却让人觉得悲伤。明明是黑白的照片,他却看见了女孩暖棕色的睡孔,没有比这更温柔的东西了吧。 而上面写着:“菲欧娜·菲尔德,生于1960年4月12日,猝于1970年7月7日。” 原来这里埋葬的人是菲欧娜啊! 他恍然大悟,神志从一片白茫茫的迷雾中清醒过来,逐渐感受到了疼痛。 强烈的眩晕感让他恶心得想吐,有什么温热的东西淌过了他的脸——原来,他哭了吗? 他想:今天的天气不好,风刮得人脸疼。 他想咬唇忍耐,只发出几声悲鸣,可那些感情浩浩荡荡如洪水一般冲垮了一个十岁孩子所有的冷静理智。 他最终跪倒在她的墓前,痛哭流涕,声嘶力竭。 7月7日是一周前的事。 假如时光的沙漏可以倒转,他忍不住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