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幸错愕:“谁?于三儿?” 苔嫂子点头:“就是于三儿,他在下城干满了八年,说是立下一些功劳,年限也到了,马上要升官儿了,怎么也能捞个队长,能管着七八个人呢。” “这一升官,地方就能调,你要是愿意,他就随你的意愿,调到哪里当差都行。” “余家妹子,我知道你本事大,是能挣大钱的人,我跟你说句真心话,你要是心里没人,于三儿就挺好。” “虽然他人是黑壮了些,但胜在心眼儿实又勤快,没那些花花肠子,最适合过日子。” “......” 苔嫂子说的,余幸都想过。 成家和过日子,不能只凭着一腔爱意,还得看匹配度。 性格上的,家世上的,生活习惯上的,各种方面。 说起于三儿,余幸和他打交道并没有特别多,只记得这人长得高高壮壮,黑黝黝的一张面皮,五官端正,大约因为是巡城使,所以自带一股刚正气息。 先前在下城区的时候,他救过自己一次——她夜归遇上坏人,被追的狼狈,于三儿把那个人抓了起来。 但于三儿本来就是巡城使,这是他的工作,是他的职责所在,无论那天被追的是谁,他都会相救。 后来又在鸭脚港,鸭脚港闹台风下暴雨,吹垮了民房淹没了港口,巡城处人手缺乏,于三儿被调过来帮忙。 于三儿的确话少,但这不是缺点,至于什么黑壮外貌,其实余幸也不大在乎——男人嘛,用不着长得多么俊俏,稳重顾家才是最要紧的。 “你要是心里没人,于三儿正合适。” 这话一点不作假。可扪心自问,如今她心里真的没有人吗? 苔嫂子握着她的手,语重心长道:“话说下了,你就好好想想。” “左右是一辈子的大事,想好了,再给我个信儿。” 余幸点点头。 门吱呀一声被蹭开,一只白底狸花的大猫溜达进来,跳到了软凳上。 苔嫂子惊讶笑道:“哟,这不是你的那只猫么,还养着呢?都长这么大了!” 说着要伸手去摸猫头,但被灵巧躲开。 猫跳到余幸膝盖上,拿毛脑袋去蹭她的手。 余幸摸摸它的肚子,已经瘪下去了,便从桌上拿起一枚饼干托在掌心,喂给它吃,带着软刺的舌头在手心里唰唰的舔,触感一阵酥麻。 凌朝一边嚼着饼干,忍不住腹诽,明明人和猫都是同一个,可待遇就是差这么多。 猫就可以靠的近,跳到怀里也被允许,睡在枕头边上也被允许,还能从手心里吃食。 但变成人的时候,恨不得把距离拉开十丈。 这还有天理吗? 余幸摸摸猫头,抬眸道:“苔嫂子,你这趟出远门不容易,既然家里有大哥照应着,就别那么着急回去,多玩两天。” 苔嫂子也感慨道:“你这样说,我也就不跟你见外了。我活了这大半辈子,一直困在那一亩三分地里,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竟然是头一次见。” “说不定也就这么一回,我得好好看看。” 余幸笑道:“哪里就那么夸张。你这一路风尘仆仆,肯定没休息好,先睡上一觉,再说别的。” 她抱着猫起身出了房间,吩咐小全去买个新的澡桶:“这是我在老家的一个姐姐,她要有什么需要,你们就尽量满足就是。” “是,老板。” 余幸把猫放到外窗台上,看它懒洋洋的三只脚跳上软垫,随口道:“...她是下城区的邻居苔嫂子,你还记得吧——她给咱家送过菜,家里有三个孩子。” “喵。” “那你还记得于三儿吗?巡城使于三儿。” “喵!” 见它反应激烈,余幸笑笑,没再说什么。 傍晚时分,余幸带着苔嫂子在店里吃了点东西,套上马车沿着凤凰街走。 凤凰街毗邻王城,是北城最繁华热闹的街道,沿河两岸都是商铺,灯光绚丽人流熙攘,处处都是欢声笑语。 河上有小船飘过,上面的许多商贩沿岸叫卖:“——脆糖果子,二十铜币三个!” “芝麻糖!五铜币一块!” 苔嫂子生平第一次见这样的美景,呐呐道:“好看是好看,可东西也卖的太贵了。” 脆糖果子这种满世界都有的小吃,在下城区里十个铜币就能买六个八个,到这地界,竟然翻了一倍不止。 余幸笑笑:“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