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血液在身体里横冲直撞。
明辞越也害怕,害怕自己再多停留半秒,就要经不住小圣上的请求,将他贴身带着,带上战场,让他与自己策马并驱,肆意冲撞,见识一番大燕阵势,金鼓晓战,杀气阵云的场面。但他又深知两人的身份任性不得,纪筝不是他,不是出生将门的粗糙贱命,刀剑无影,保护好自己的万无一失对于圣上来说,才更应是使命。
他不是没有看见,不是没有发现,少年人蓬勃的英气,自瞳孔,自周身向外野蛮地迸发,那是完全遏制不住的生长的本能,让人胆惧,也无限魅惑,无数次攫住明辞越的视线,让他根本移不开眼,让他即便已经困厄受制多年,一颗心在走入迟缓苍暮的半途中,下意识地张望靠近。
这才半年多,一洗曾经沉烂枯萎的气息,那人究竟变化了多少?
明辞越知道,用不了多久,再多给圣上一些时日,他就会在军务,国政各个方面完完全全超过自己。一只羽翼渐丰的雏鹰,张开翅膀的那天才恍然自己本就是天空的主宰,根本不需要其他鸦雀的领路。
形势紧迫,他不再多想,简单跟副将交代了布置,顺便嘱托他分出一支队伍将昨日刚到的黄士德一行人护送回去,做完这个他便直赴营地前方,按规矩,听到号角声,所有士兵应该不用发动,已经自发集结在那儿了。
而他刚一走近,便听到了那边传来一个清脆利落的声音,“所有将士听令——”
那个马上的背影,战甲紧缚在白衣之上,勒出了如杨树般坚韧挺拔的腰腹线条,有一滴汗珠沿着发鬓滴下,看得人半晌回不过神。
“你们皆是大燕的好儿郎,背井离乡,抛妻弃子,在这边疆吃沙子,挨风雪,抛头颅,洒热血,你们的所作所为,朕看得到,大燕看得到,你们的子子孙孙都会看得到。今日伤殒于此的,皆按五等功勋礼制厚葬,大燕会替你们赡养妻儿老母,每户每月五百钱抚恤,今日凯旋而归的,一律算军功,依军功大小封官赐宅,安居乐业。”
纪筝好似听到了明辞越靠近过来的马蹄声,从马上回过头来,一身玄色,生得俊美飒爽,意气无双,两人的目光相碰,是君臣同行的默契,更是爱人欲.望的炙热。他不回头地扬声道:“朕许诺,一旦边疆安定,你们皆可放下兵刃,回去家乡。如果不是有想保护的人,没有人想要战争,朕也不例外。”
明辞越闻此言,百骸为之一颤,紧接着他便看见,那乌泱泱的数万兵马齐跪下去,片刻的静默,继而连声高呼圣上万岁,战马啸鸣,声音震云之响,响至十里之外西漠人的战场。
他与圣上,一前一后,并驾齐驱,一同在玄黄天地间,俯瞰着这场声势浩大的朝拜。
紧接着,圣上又传唤他,“明辞越,此役朕只要赢,不要输。”
明辞越翻身下马接旨,撩袍俯首,同万千兵马一样,跪伏在那位少年天子的脚下。
九五之位,天地独尊,不过于此。
他一抬头便又看见了圣上眼中一闪而过的,狡黠的光,像是放完狠话,回味过来的余韵,用力之后脸上散着热的红晕还未消散,心底却又在小心翼翼地掂量,念叨,【皇叔,这样说……可以吧?】
明辞越淡然一笑,领命之后转身上马,“传令下去,营地我们不会再回,粮草我们带不走也不需要,全部烧掉,今日便是最后一役。”
……??
纪筝也没想到,他一个气氛组的,情绪上头,撂挑子说了只要胜仗不要败仗,明辞越还能跟他比着放狠话,说最后一战就真的最后一战,为了不留后路也不便宜西漠人,竟一把火将整个营地烧得干干净净。
也怪他来得时日不巧,明明是来押送粮草的,到最后差点成了拖油瓶。
他们来不及再装车粮草便不得不急着在护送下往回赶,为掩人耳目,避开零零散散的西漠埋伏兵,他们绕了不少路,速度比来时慢了不少,多挑了些小村落里经过。
这些村子人丁稀少,灾民流民甚多,皆是些曾经受过西漠部落的扫荡,眼下刚被收复,缓慢恢复中的。纪筝身上也带什么别的,只有些粮食是那夜未来得及卸车的,如今那边的最后一役如火如荼,这边便干脆一路走,一路安抚发放粮食,安抚流民。
来时用了近二十天,返时已快一个月,而在他们离开军营的第三日,那场“最后一役”便已毫无悬念地结束了,获胜是书里的结局,也是书外的。
除了少部分留在那打扫战场的,原本就属于地方驻扎的,其余精锐尽数随明辞越借路州县,走驿道班师回朝,而呈送捷报的传令兵更是快马加鞭,其实已比纪筝他们早六日抵达了京城。
可他临到宫墙底下又未能成功入内,莫名其妙地消声无迹。
这就导致纪筝刚回延福殿的那日正午,用过膳,心思重重地往榻上一卧,眯了眼半睡未睡,午梦中又出现原书中皇叔提剑夺位的可怖场景,外面却突然传来一声报,明辞越人马已过越云关,眼下就在京郊,递上回城请令,热热闹闹喜气洋洋地准备入城呢。
纪筝一个霹雳,从床上惊跳起来,“这么快,打赢了?”他眼中的惊与喜藏也未藏,那种小孩才有的,拆礼物时狂欢而不知所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