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
一阵清脆的金属撞击声响起,一人持刀狠狠地砍在了胡蝶的后背上。然而,就在刀刃与胡蝶的身体接触的瞬间,一股强大的反震力将持刀者的手腕震得发麻,手中的武器差点脱手而出。趁着背后之人愣神的功夫,胡蝶迅速转身,手中的长枪的枪尖已经瞄准了对方的咽喉。
一枪刺出,枪头呼啸着割裂空气,直奔目标而去。
“噗呲——”
一枪洞穿咽喉,收枪后那人的脖子上就多了一个血窟窿,用往外汩汩冒着鲜血。
然而后面的人还没解决完,前面的人再一次杀来。这次胡蝶早有预料,侧身一闪,躲过了这致命的一击。
紧接着,那人再次疯狂挥舞着武器,朝着胡蝶扑来,一眨眼便到了咫尺之间。胡蝶见状,不得不放弃手中长枪,在地上连打了几个滚,试图避开攻击。那人却是紧追不舍,不断挥刀猛砍。
不幸的是,胡蝶翻滚到了一具尸体旁边,无处可逃。就在这时,她突然摸到了手边的一把刀,没有丝毫犹豫,她紧紧握住刀柄,用力一挺,挡住了那人的一击。一时间,两人陷入了僵持状态,谁也无法轻易得手。
就在此时,另一名敌人悄悄地绕到了胡蝶的背后,举起了手中的刀,准备偷袭她。
“嗖——”
正当他要出手的时候,一道尖锐的破空声传来。只见一支利箭如闪电般疾驰而过,准确无误地射中了他的肩膀。那名偷袭之人当即惨叫一声,手中的武器掉落在地,发出清脆的声响。
胡蝶听到动静,立刻意识到了危险。她猛然发力,将面前的敌人推开,然后转身一刀将敌人刺死。
与此同时,那被挡开的最后一人见大势已去,自己已经孤立无援,毫不犹豫地钻进了茂密的树林里。不多时,他的身影就消失在了茫茫林海之中。
拿回了自己的银枪,擦去枪上血迹,看向了不远处拿着弓还在手抖的的南宫晓,缓缓过去。
“多谢,但是马呢?”
“在呢。”
南宫晓慌忙指向一个方向。
两人离去,留下的是一片狼藉。
南宫晓见胡蝶疲惫,把马让给了她,胡蝶拗不过他,只得同意。
坐在马上,她还是没忍住问出了心中所想。
“你拿把弓出来想干嘛?”
“哦,我担心外面荒山野岭,带把弓可以防着些走兽,没了干粮,也可以打些野味。”
其实就这件事,已经让她对南宫晓的看法有了些改观。
胡蝶点点头,想不到因为这个原因居然还救了她一次。想到刚刚那一箭直至命中那人肩头,就忍不住赞叹道:
“箭法挺好啊,一击就命中他的肩膀。”
“其实…其实我瞄的是他的…后心。”
看着南宫晓不好意思的挠头和心虚的语气,胡蝶觉得这娃子,傻是傻了点,但的确是好心眼。
“接下来怎么办?”
南宫晓小心翼翼的问道,他隐约察觉到了不对劲。
闻言,胡蝶的担忧再次涌上心头。
“走官道,等使团。那些人不是普通流寇,若我猜的不错,咱们从一开始就被晋王盯上了。”
“好!”
事实证明,看人还是不能以偏概全,南宫晓在步行了一天半后,终于是把脚磨破了。
“别废话,上马!”
南宫晓上马,胡蝶牵马又走了半天,终于到了官道上的驿站。
休整了一夜,第二天就等到了使团。
一路向东,就有了人烟,南宫晓和胡蝶也有了不一样的所见所闻。
百姓虽然面临着严酷的自然环境和一些生活上的挑战,但他们也拥有着独特而美好的生活。
在广袤无垠的大地上,百姓们居住在坚固的木屋或土坯房中,虽然外观朴素,但内部却温暖而舒适。现在也倒罢了,可每当冬季来临,大雪纷飞,他们便围坐在火炕旁,也是一种温暖。
这里的百姓似乎不一样,他们勤劳而朴素,他们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辛勤劳作,种植着各种农作物。广袤的黑土地不仅满足了他们的果腹的需求,也让他们也能享受丰收的喜悦。
除了农耕生活,百姓们还擅长狩猎和捕鱼。他们在广袤的森林和草原上追逐猎物;划着小船,在清澈的河流和湖泊中捕鱼捉虾。十万大山不仅为他们提供了丰富的食物来源,满足了口腹之欲,也让他们感受到了大自然的馈赠。
在闲暇的夜里,百姓们喜欢聚在一起,唱歌跳舞,欢度节日。他们跳着欢快的舞蹈,唱着悠扬的歌曲,表达着对生活的热爱。
乡间地头随处可见的健硕男子,问过才知道,他们都是士兵,军汉。正如他们所说:在俺们晋国,不仅能屯田,还能卸甲归田嘞!
这样的笑容是南宫晓和胡蝶在南边从未见过的,多少令他们有些恍惚。
如此丰饶的地方,纵使只有二州之地,怕也能养活百姓和二十万士卒。
不多时,担心真的涌上了心头,有这样的美好生活,这些百姓也都把这些记在了晋王头上,怕是只知道晋王,不知道皇上啊……
终于,他们怀揣着不安,终于见到了晋王季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