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玛格丽特登门拜访的第二天,我便派人把《玛侬·莱斯科》这本书送给了她。
自从经过那番推心置腹的谈话后,我便开始认真思考今后我应该怎么做。既然我无法改变玛格丽特的生活,那就改变自己的生活吧。不过,我尽量不去想她提到的那个角色,因为我内心深处还是无法接受她为我量身打造的角色定位,每每想到这里,我便感到十分压抑。过去,我一直过着清闲恬静的生活,而自从走进玛格丽特的世界后,我的生活开始变得凌乱而喧闹。
千万不要天真地以为玛格丽特承诺不要我的一分钱,我就不需要支付任何花销了。要知道,像她这种过惯奢华生活的女子,有着数不清的个人嗜好:鲜花、饰品、宴会、包厢戏票、郊游等,没有一样是可以放弃的,也没有一样是不费钱的。而我,却几乎没有什么积蓄。
我的父亲一直生活在c城,并且多年来一直担任那里的总税务官。他凭着自己正直的为人以及极佳的口碑,筹集到了担任该职务所需交纳的保证金。在任职期间,我的父亲每年有4万法郎的收入,经过十年时间,他不仅偿还了保证金的借款,还替我的妹妹攒了一笔较为丰厚的嫁妆。认识他的人都说他是一个值得大家尊重和敬佩的人。
我母亲去世得早,她去世后留给我们6000法郎年金。父亲在申请职务获得批准的当天,便把那笔钱平分给了我们兄妹二人。
在我年满21岁的时候,父亲在我那笔收入的基础上每年增加了5000法郎,作为我额外的生活费,这样,我便有了8000法郎。
父亲曾经明确告诉我,如果我可以在医务界或司法界谋得一个职位的话,再加上现有的8000法郎,那么我就可以在巴黎过上比较舒适的生活。于是,我听从父亲的建议,来到巴黎,攻读法律学位,取得了律师资格。不过,由于美慕巴黎那些年轻人过的悠闲生活,我便将资格证书塞进口袋,也去享受那种自在清闲的日子了。
我十分清楚自己口袋里有多少钱,所以我对每一项开支都精打细算。即便如此,全年的收入也仅够维持我八个月的花销。于是,在长达四个月的夏季,我便回到父亲身边,这相当于我每年有了12万法郎的收入,同时还可以尽到做儿子的孝心,真是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这便是我认识玛格丽特时的境况。
之后,我的生活开销在无形之中便开始增加。玛格丽特天生任性,像她这种女子,离不开各式各样的消遣活动,并且从不觉得这些消遣有多么费钱,而且她经常会心血来潮,花很多钱去买一些在我看来毫无价值的东西,而我又不能一直旁观,多少总要支付一些以维护我作为男人的尊严。
结果,就出现了这样的局面:为了让我们尽可能多一点时间在一起,玛格丽特经常上午便写信约我吃晚饭,不过通常我们不在家吃,而是选择市区或郊区的饭店。我要先去接她,一起去吃饭,接着去看戏,大多数时候看完戏我们还要去吃夜宵,算下来,每个晚上我需要花费4到5个路易,这样,每个月我便要支出大约2500到3000法郎,而我一年8000法郎的收入仅够维持三个半月的开支,剩下的时间便难以为继了。摆在我眼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借款,要么离开玛格丽特。
当然,我是不可能离开玛格丽特的,所以,我只能想别的办法。
之所以讲述如此繁琐的细节,是为了让您明白即将发生的事与这些细节之间存在的千丝万缕的关系。
我所讲述的是一个简单真实的故事,我会让它保持朴实无华的原样以及自然明了的发展过程。
其实,不必计算那些入不敷出的花销,我也明白,世上没有任何一样东西可以让我舍弃心爱的玛格丽特。所以,我必须想方设法来增加我的收入。
要知道,我已经被玛格丽特迷得神魂颠倒,只要看不到她,我便觉得度日如年,坐立难安,恨不得将这种难堪的时刻投入到大火中焚烧,让其迅速过去,以便可以让我忽略其曾经存在过。
这时,我想到了父亲给我的那笔积蓄,于是我从中取出五六千法郎,开始赌钱。
自从赌场被依法取缔后,随处都可以看到赌博的圈子。
过去,人们常去弗拉斯卡第赌场,因为大家认为那里总是充满了发财的机会。那时大家都在赌现金,即便输钱,他们也会安慰自己,说有赢就有输。而现在,只有在那些正规俱乐部里可以按照规矩来兑现输赢,在别的地方,就很难说了。即使赢了一大笔钱,基本上也拿不到手。这其中的原因,其实是显而易见的。
因为赌钱的人,以那些花钱大手大脚,却又没有足够收入来维持优越生活的年轻人居多。这样的参与者所形成的赌博圈子,很容易产生这种结果:输钱的一方只替赢家支付供养情妇的费用以及车马费,这样的结果很难让人接受。
于是,围绕赌桌建立起来的“深厚”友谊便会在高额赌债中破裂瓦解,而且,经常会由口角升级为斗殴,后果不言而喻,他们的名誉以及生命多少都会受到影响。
那些遵纪守法的体面人往往会被这些同样“体面”的年轻人弄得狼狈不堪,有的人甚至为此破了产。若非要